从法律和监管层面给传播“私密照片”关死“网络大门”

2022-02-16 16:14:46
来源:东方网·东方快评

私密照片被前男友故意散播出去,女子报警,前男友被处理。而事情并没有完结,女子在巨大的精神压力下出现了焦虑抑郁以及失眠。去年12月,女子手持医院诊断证明将前男友诉至宁波象山法院,希望讨个说法。近日,象山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向原告作书面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6000元。(2月16日《宁波晚报》)

夏明和尹丽曾是男女朋友,双方在交往同居期间,夏明曾多次拍摄尹丽的个人私密照片及视频,并在手机中保存。去年7月,双方分手,随后不久,夏明通过微信将尹丽的私密照片及视频发送给自己的微信好友,导致“私密照片”在网络泄露。传播“私密照片”被警方处罚,还被法院判决赔偿对方精神损失,这个教训不可谓不深刻。

而现实生活里,这种传播“私密照片”的事情却是一种社会现象。有的是属于恶意传播,有的是属于无心之举。但是,不管是什么性质的传播“私密照片”都是需要我们追问和反思的。诸如传播“私密照片”的案件时有发生,多数情况是男女朋友“因爱而恨”之后的恶意传播,就是为了用这种方式打击报复对方,让对方名誉受损。而往往受到伤害最深的多数是女性青年。

就拿这起案件来说,因为“私密照片”的传播给女青年造成了巨大的精神压力,经医院诊断为焦虑抑郁症状态和睡眠障碍。无论是从法理的角度还是从情理的角度,都需要“该出手时就出手”的打击,不能纵容此类丑恶现象危害他人危害社会。公民依法享有隐私权和名誉权,未经他人同意,擅自公布他人隐私材料或宣扬他人隐私,致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应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

就个案而言,散布“私密照片”的人受到了处罚,案件理应画上句号。但是我们需要反思的是为何“私密照片”能够在网络上传播?一些案件中的“私密照片”会成为关注的热点,那么为何一些网络载体,一些网络空间对于“私密照片”没有关死大门?应该说,“私密照片”在网络上的传播其危害是不小的。一个方面是,侵犯了当事人的隐私权,一个方面是,污染了网络空间。男女朋友之间出现的“私密照片”和“私密视频”往往尺度不小,有的甚至涉及到了性的问题。这类照片和视频,按照当前管理的标准,是不能在网络上传播的。这就需要追问的是在“私密照片”网络传播的过程中,传播载体的责任如何理清?当然,“私密照片”“私密视频”是不法人员发布的,问题是平台和载体为何没有拦截?

本质上说,导致“私密照片”和“私密视频”传播的,还有载体和平台的管理不严造成的,没有尽到“过滤责任”没有尽到“审查责任”,因此网络围观和无序传播也是需要关注的。对于当事人来说需要多些谨慎的心理,男女朋友交往也要保护好自己,不要拍摄不雅图片和视频,一旦出现泄露的情况需要勇敢拿起法律武器维权。而作为网络平台和载体也不能“像没事人”一样。

我们需要从法律和监管层面给传播“私密照片”关死“网络大门”!

关键词: 私密照片 网络大门 监管层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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