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底捞私下给顾客打标签是旧闻新炒还是旧病复发?

2022-02-25 11:06:38
来源:每日新报

近日,网友称海底捞在会员系统里给顾客贴标签,其中主要包含体貌特征和个性需求等。24日,海底捞表示,为了持续提升和优化顾客的个性化服务需求,门店管理人员可以在会员系统中对顾客就餐的个性化需求进行补充(如麻辣锅去葱段、柠檬水加冰等)。海底捞于2020年起对相关内容进行持续优化,明确禁止对顾客个人信息如体貌特征等进行任何备注。并于2021年1月全部排查整改完毕,所有新增信息均需要通过严格审核。

“20-30岁,安静,不吃胡萝卜”、“20多岁瓜子脸嘴巴长得很好看,板栗色头发,大学生,喜欢番茄锅”、“1.68米左右,戴眼镜,长头发,圆脸型,25岁左右,喜欢在APP上投诉”……有顾客称自己就餐发现被打标签后,店经理表示抱歉还送了礼物补偿。海底捞客服则表示,这个(给顾客打标签)属于内部制度,不方便对外透露,同时还表示,标签不支持顾客修改。对“打标签”一事,有网友表示无所谓,毕竟海底捞以服务出名,如此是为了提升服务质量,并没有觉得受到冒犯。“这是企业内部分析客户需求的用户画像,比如银行对客户的信息采集归纳备注。”然而,一些网友心存芥蒂,“去吃顿饭莫名其妙地成了被观察者,被过度关注让人感到不舒服。”“重点不是顾客需求,是外貌特征也标注,这属于侵犯隐私,令人不适。”

一些人担心个人隐私被冒犯,人格尊严被侮辱歧视并非多虑,之前就有类似案例。广州一家宠物用品品牌按照消费等级给顾客起侮辱性称呼,有“普女”“鸟人”“丑女”“凤姐”等。而在顾客表达不满后,有社群运营人员和直播间工作人员发表“开不起玩笑”等言论。还有更过分的,江苏南通市民房女士在查询个人征信时发现,其职业信息“工作单位”一栏中竟然出现了“专业做鸡十年”字样,系一家银行工作人员为发泄不满而恶意标注的。这种恶意标注行为明显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四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享有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更重要的是,海底捞这种标注是否所有门店共享,数据一旦被大规模泄露或盗用,后果不堪设想。《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九条: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消费者同意。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公开其收集、使用规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收集、使用信息。经营者及其工作人员对收集的消费者个人信息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

海底捞称,已从2020年起明确禁止对顾客个人信息如体貌特征等进行任何备注。说明之前这么干过,那么,此次爆出来的是旧闻新炒还是旧病复发呢?显然,海底捞自己说了不算,有必要提请市场监管部门介入调查。

关键词: 顾客标签 个人隐私 旧闻新炒 旧病复发 体貌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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