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豫园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已于2020年2月21日完成发行2020年面向 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本期债券品种一的最终发行规模为人民币19亿元,票面利率为3.60%;品种二未发行。
公告显示,本期债券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为海通证券,联席主承销商为平安证券、国泰君安证券。起息日为2020年2月20日,发行首日为2020年2月20日。
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将不低于70%的募集资金用于偿还到期债务,剩余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不超过30%。
关键词:
豫园股份
海通证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