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妥善安置!江西打造受灾群众集中安置点“十有”标准

2021-06-03 08:23:26
来源:大江网-信息日报

近日,江西省应急管理厅联合江西省财政厅出台《关于做好受灾群众集中安置点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进一步规范受灾群众集中安置工作。

《指导意见》明确,要按照“精准化安置、封闭化管理、网格化服务、规范化建设”的目标,打造集中安置点“十有”(有标识、有饭吃、有水喝、有床睡觉、有物资、有地方洗澡、有医护人员、有秩序、有台账、有心理疏导)标准,确保受灾群众得到妥善安置。

《指导意见》围绕加强规范管理、完善生活设施、健全管理制度、强化安全措施、用心高效服务、完善服务保障等六个方面工作任务进行了明确。

《指导意见》明确,要科学选址、精准安置。要以安全为前提,优先安置在辖区学校、医院、村(社区)委员会、公共场馆、企业厂房等具备一定生活条件的场所,对集中安置人员较小的可安排至宾馆、招待所等。坚决避开灾害易发点、安全生产隐患点等区域,防止发生次生灾害。同时,完善设施、精准保障。集中安置尽量以固定场所为主,在无固定场所使用时可集中搭建帐篷或活动板房;建立健全食品加工、安全检查、饮食标准等制度,确保食品加工制作场所环境卫生整洁;提供必要的降温或保暖设施,设置男女浴室和简易更衣室;设置医疗室(点),配备医护人员和常用药品,做好集中受灾群众安置点防疫防治和消毒工作。

此外,严格落实进出登记和动态管理的人员管理制度,严格落实接收和配发程序明确、台账清楚、手续完善的物资管理制度,100人以上的集中安置点实行楼长制,实行网格化管理制度。要设立治安维护室,落实治安值班人员,防范发生违法犯罪事件。针对100人以上的集中安置点须成立安置点指挥部,并设立安置管理、应急保障、医疗保障、后勤服务、卫生保洁、安全维稳、宣传引导、志愿服务等8个工作组,完善组织体系。

关键词: 江西 受灾群众 安置点 十有 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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