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申报相关问题梳理

2021-07-09 09:18:29
来源:劳动午报

住房公积金年度为每年7月1日至下一年6月30日。日,记者从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有关住房公积金年度缴费基数申报的一些“知识点”,帮您梳理2021年度缴费基数申报相关问题。

问:什么是年度缴费基数申报?住房公积金年度是什么?

答:“年度缴费基数申报”也称“跨年清册核定”,是指在新的住房公积金年度,缴存单位按照上一年度职工月均工资,重新调整职工的缴存基数及缴存比例,并在规定时限向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申报。

住房公积金年度为每年7月1日至下一年6月30日。2021住房公积金年度是指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问:2021住房公积金年度缴存比例是多少?2021住房公积金年度月缴存基数上下限是多少?

答:2021住房公积金年度缴存比例仍为5%-12%,缴存单位可根据自身经济情况自主确定,无需提供材料,无需审批。关于2021住房公积金年度月缴存基数上下限。据了解,待相关政策确定后对外公布实施,请各缴存单位密切关注。

问:职工的缴存基数如何计算?

答: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是指职工本人上一年的月均工资,2021年度职工月缴存基数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工资总额除以12。    2021年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为第二个月工资;2021年新调入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为调入当月工资。

特别提示:职工2020年在缴存单位工作时间不足一年的,缴存基数为2020年工资总额除以实际工作月数。

举例:

职工A于2021年3月12日新参加工作,在甲公司入职。2021年4月甲公司为其发放工资6000元,则甲公司应在4月为A办理住房公积金增员,其缴存基数为6000元。甲公司办理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跨年清册核定时,A的基数仍为6000元。

职工B于2021年5月18日调入至乙公司,2021年5月乙公司为其发放工资8000元,则乙公司应在5月为B办理住房公积金增员,其缴存基数为8000元。乙公司办理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跨年清册核定时,B的基数仍为8000元。

职工C于2020年8月在丙公司入职,2020年8-12月期间每月工资5000元。2020年12月C收到丙公司发放年终奖10000元。丙公司在办理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跨年清册核定时,C的缴存基数应为(5000×5+10000)/5=7000元。

问:单位办理年度缴费基数申报有几种渠道?

答:共有三种渠道。一是通过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办理;二是通过住房公积金单位网上业务台办理;三是通过住房公积金任意管理部或银行代办网点办理。

问:跨年清册报错了能在网上撤回吗?发现跨年清册已无法撤回该怎么办?

答:单位的跨年清册核定应以本单位6月的缴存人员为基础。如已完成跨年清册核定,未进行7月增、减员或汇缴操作,可登录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台,点击左侧【公积金】-【跨年清册核定】,在“历史跨年清册信息”中点击【撤回】,撤回成功后可重新办理跨年清册核定。

如单位在跨年清册核定完成后又进行了7月增、减员或汇缴操作,无法办理“撤回”,可在网上业务台通过“调整缴存额”“单位信息变更”功能进行调整。

问:如果单位未及时发现跨年清册录入失误,导致为职工多缴或少缴住房公积金,该如何处理?

答:为职工多缴,可申请退回。单位申请将多缴的款项从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扣划回单位账户的,需征求职工本人同意后,单位经办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填写《单位为个人多缴住房公积金划回单位账户申请表》(住房公积金表210)并加盖单位公章,到任意管理部或受托银行代办点柜台办理。为职工少缴,应及时补缴。单位将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核定错误,未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应先将职工缴存基数调整正确后,通过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台或柜台为其办理差额补缴。

问:缴存单位若生产经营困难,可否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者暂缓缴存?

答:单位若生产经营困难,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无职工代表大会的,应经全体职工2/3以上同意),可在1-4%范围内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缓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待经济效益好转后,应为职工补缴缓缴期间的住房公积金。

单位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可通过网上或柜台办理。单位无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的,应由2/3以上职工在《单位住房公积金降低缴存比例、缓缴清册》中签字,同意单位申请降比或缓缴。所属管理部对单位申请的降比或缓缴事项进行审核,单位可通过柜台领取审核结果或申请邮寄送达。

特别提示:单位如申请自2021年7月起缓缴住房公积金,应在完成2021年度跨年清册核定后办理。

降比和缓缴申请经审批后生效,有效期到下一年6月底。

受托办理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银行代办点不办理此项业务。单位应到所属的管理部办理。

关键词: 北京 缴费基数 申报 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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