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记者获悉,南昌市教育考试院《南昌市2021年城区小学升初中免试就近入学招生录取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公办初中学校招生录取第一批次为7月24日~26日,第二批次为8月7日~9日。小升初系统双确认截止时间按批次分别为7月26日17:00、8月9日17:00。届时尚未安排的外地返昌学生及随迁子女,南昌市教育考试院于7月28日至8月6日集中受理和协调统筹安排。
公办初中入学由两种方式确定
按照要求,南昌市城区户籍小学毕业生和符合条件的来昌人员随迁子女均通过“南昌城市大脑”的学位信息一健查场景提取学生家庭户口、合法常住固定住所(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居住证、经房管部门审核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等信息进行采集入库。同时凭借其本人身份证号产生唯一报名暨信息采集序号。
城区小升初按公办初中学校和民办初中学校两种渠道实施网上招录。其中,公办初中入学对象由两种方式确定,一是划分学区范围入学。根据城区、开发区为辖区内义务教育学校合理划定的招生学区范围,保障辖区内小学毕业生升入初中,按类别先后分批次实施招录。二是对口直升入学。今年经开区、高新区及其他城区部分九年一贯制学校继续实行初中学校对口招收学区范围内小学毕业生。
小升初录取工作全面实行网上管理,小学毕业生统一经“南昌城市大脑”查看初中录取学校,初中招生学校登录小升初信息管理系统查看初一新生名单。
凡未经“南昌城市大脑”信息采集的,一律不予办理小升初录取。凡未经市教育局批准和市教育考试院网上录取而擅自招生入学者,不予办理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籍。
滨江学校等15校实施小升初对口直升
根据相关规定,2021年南昌市城区部分学校实施小升初对口直升:东湖区滨江学校、扬子洲学校;西湖区团结路学校;青云谱区南昌二十八中教育集团江铃学校(南昌市象湖实验学校小学毕业生直升)、十字街学校、南昌市昌南学校(南昌市南菁学校小学毕业生直升);青山湖区义坊学校、解放路学校(原湖坊学校更名为解放路学校)、豫东学校、江南学校、培英学校、城东学校、江安学校;红谷滩云溪学校、生米中学。
按生源类别依序进入学区学校接受义务教育
各城区、开发区应依据“2021年南昌市城区初中学校招生学区范围”保障辖区内具有本市户籍的儿童少年、外来人口随迁子女按照生源类别依序进入学区学校接受义务教育。
学区范围入学方面,根据南昌市教育局统一公布的学区范围和生源认定原则,按照招生容量限额,结合市城区小升初学生户籍房产等入学信息、生源类别的复核结果,由市教育考试院按类别先后分批次实施招录。
统筹安排类学生入学方面,根据市教育局划定学区范围和生源认定原则,城区公办初中学校统筹类学生依据其所提交的真实材料及相关信息,经审核确认后,再予以安排入学。
非直系亲属间共有房产生源就近统筹安排。小升初学生所提供的房产权证必须为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不含购房合同),办理截止时间2021年5月31日。非直系亲属间共有的房产不作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的依据,其适龄少年由教育部门依据实际居住地相对就近统筹安排义务教育学位。
非同一家庭三年内使用同一房产生源就近统筹安排。一套城区房产在三年之内只作为一个家庭适龄少年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依据,推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31日。三年之内再次使用该套房产作为义务教育入学依据的适龄少年,由教育部门依据其实际居住地相对就近统筹安排义务教育学位。
相关证照未达要求年限生源就近统筹安排。居住证、房屋租赁合同、社保缴纳、工商执照的办理时间都必须在一年以上(房屋租赁合同需在房管部门正式备案方可有效),推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31日。租赁房等未满一年的,由教育部门依据其学区学校学位限额情况和实际居住地相对就近统筹安排义务教育学位。
随迁子女申请城区入学缺少有效证明生源指定初中学校就读。对随迁子女就近安排入学,按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具体实施办法,依法合理确定随迁子女入学条件,对不能提供有效材料的随迁子女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指定学校就读。
拆迁户子女租赁地入学生源就近统筹安排。符合条件的城区地铁建设拆迁户、棚户区(旧城)改造拆迁户及其他因国家建设需要的拆迁户子女,对选择在非原户籍与住址或安置房学区被征收人租赁房屋附近入学的,相对就近统筹安排义务教育学位。
招生学校超容量生源就近统筹安排。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严格实行容量限额管理。按照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学区范围内生源认定次序排序办法确定生源排序,对生源排序在学校容量限额数以外的适龄少年,依据其实际居住地相对就近统筹安排义务教育学位。
逾期登记报名小升初生源协调统筹安排。对未按市教育考试院《南昌市2021年城区小升初报名暨网上信息采集实施方案》规定如期进行小升初报名暨信息采集、报到的,根据学生提交的真实有效信息及材料,结合招生学校限额余量,予以协调和统筹安排义务教育学位。
提交虚假证件生源就松不就紧统筹安排。凡提供假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假户口本等虚假证件的,一经发现,该适龄少年由教育部门按照就松不就紧的原则统筹安排义务教育学位。
民办初中学校优先录取(或提前录取)、注册录取或派位录取后放弃缴费确认生源统筹安排。凡被民办初中录取但放弃缴费及录取资格的,均按统筹类别由教育部门依据其学区学校学位容量情况,相对就近统筹安排义务教育学位。
对民办学校违规招收的学生一律不办理学籍
城区民办初中学校招录工作按南昌市教育局和南昌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有关规定执行。对未经“南昌城市大脑”信息采集报名的学生,一律不予办理招生录取手续。对已填报城区民办初中志愿的学生,凡未被民办初中录取的,由有关教育部门根据学区划分和生源类别安排入学。经民办初中学校缴费确认录取的学生,不再按初中学校招生学区范围安排公办初中学校。凡被民办初中录取但放弃缴费及录取资格的,均按统筹类别由教育部门依据其学区学校学位容量情况,相对就近统筹安排义务教育学位。未经“南昌城市大脑”缴费录取的学生,民办学校一律不得提前为其办理缴费。
民办初中学校须严格按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招生计划招生,严禁招收其他学校已录取并报到的学生,坚决落实招生入学纪律要求。对民办学校擅自违规招收的学生,一律不予办理录取手续、不予办理学籍、不予办理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籍。
7月24~26日第一批次录取8月7~9日第二批次录取
城区公办初中学校按照划分的学区范围接收具有本市城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和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如果学区范围内需要服务的学生数量未超过学校接纳能力,则全部接收。如果学区范围内需要服务的学生数量超过学校接纳能力,则按规定的类别顺序接收学生。根据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严格实行容量限额管理规定,按照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学区范围内生源认定次序排序办法确定生源排序,市教育考试院按类别先后分批次发放小升初入学名单至初中学校,进行新生录取。凡经“南昌城市大脑”核验入学信息无误,自动生成学位分配的生源,初中招生学校一律不得拒收。
公办初中学校招生具体录取批次为:第一批次,7月24日~26日;第二批次,8月7日~9日。
小学毕业生家长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该生,按照“南昌城市大脑”学位信息一键查场景显示的分配学校前往招生学校办理报名入学手续。在办理正式录取学生报到手续的同时,须在“南昌城市大脑”学位信息一键查场景中提交确认报到。
初中学校按本校实际招生批次录取名单,通知和组织新生报到注册,登录小升初系统进行网上报到确认,并督促报到注册新生登录“南昌城市大脑”进行网上确认报到。小升初系统双确认截止时间按批次分别为7月26日17:00、8月9日17:00。各初中学校分别于7月27日、8月10日反馈本校批次学生报到情况。
各初中学校按实际录取批次在学校显著位置公示报到注册学生名单(公示内容须包括学生的姓名、性别、毕业学校、排序类别、学校监督和举报电话)等信息。
届时尚未安排的外地返昌学生及随迁子女,市教育考试院于7月28日至8月6日集中受理和协调统筹安排。各初中学校须严格执行招生纪律,自觉接受市、区教育招生部门的工作监督和招生管理,凡经招生部门裁决确定安排的生源,不得拒收。
9月15日小升初建籍擅自招生入学者不予办理考籍
9月15日小升初建籍,城区初中学校一年级新生统一报名结束后,由市教育考试院将新生录取名册固化刻成光盘,报市教育局备存。
凡未经市教育局批准和市教育考试院网上录取而擅自招生入学者,不予办理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