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不是法外空间,家庭暴力也不是难以插手的“家务事”。近日,红桥法院签发了两份人身安全保护令,对家庭暴力坚决说“不”。
丈夫殴打妻子下狠手
导致颈部腿部受伤
高某与蔡某系夫妻,双方因家庭矛盾长期发生争执,蔡某多次殴打高某,对高某的身体和精神都产生了巨大的负面影响。今年6月,双方又因琐事发生争执。过程中,蔡某再次对高某进行殴打,导致高某颈部及腿部受伤,高某遂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经法院审查,蔡某对殴打高某的事实供认不讳,蔡某的行为已存在可能危及受害人人身安全的危险,法院依法发出人身保护令,禁止蔡某对高某实施家庭暴力。
已经分开居住
父亲还追到儿子住处施暴
韩甲与韩乙是父子,2013年韩甲与妻子离婚时,儿子韩乙已经成年。因家庭矛盾,2013年至2018年期间,韩甲多次到儿子韩乙住处与韩乙发生争执,存在暴力行为。今年5月,韩甲与韩乙再次发生争执,并殴打韩乙。韩乙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请求禁止韩甲对其实施暴力行为。
经法院询问被申请人韩甲及调取公安机关的相关材料,能够证明双方发生纠纷、申请人受伤并报警处理的事实,已存在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危险,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的相关规定,支持了韩乙的申请,签发了人身安全保护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