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进一步扩大省本级与南昌市定点医药机构同城互认范围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在原有同城互认公告基础上,进一步将南昌县、安义县和进贤县纳入省本级同城互认范围。
从8月21日起,南昌市下辖所有县区医保定点医药机构都可以申报省市同城互认。
记者了解到,去年8月,省医疗保障局制定并印发《省本级与南昌市定点医药机构同城互认工作方案》,标志着江西省本级与南昌市定点医药机构同城互认工作正式启动。该方案出台后,省本级医保卡可在南昌市城区范围内南昌市定点医药机构使用,南昌市医保卡可以在南昌市城区范围内省本级定点医药机构使用。
《公告》明确,包括南昌县、安义县和进贤县在内的南昌市所有定点医药机构首次申报同城互认的时间为该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8月31日止。今后每半年申报一次,纳入南昌市定点范围的医药机构可在每年的6月1日至10日、12月1日至10日申报。医疗机构需要填报《江西省省本级、南昌市医保同城互认定点医疗机构申请书》并加盖公章,零售药店需填报《江西省省本级、南昌市医保同城互认定点零售药店申请书》并加盖公章,完成申报材料的填写后,再向省、市、县(区)三级医保经办服务大厅提交申请即可。
据悉,因省本级定点医药机构同城互认工作时间紧、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公告》要求有意申请同城互认的医药机构务必高度重视,按要求及时做好接口改造及联网等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