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开展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创建工作

2021-09-14 08:37:28
来源:每日新报

近日,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发布关于开展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创建工作的通知,决定在全市开展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创建工作。4项创建内容以百分制计算,申报医疗机构评价总得分≥80分,可获评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

创建目标

今年50%

天津市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专科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创建率达到50%。

明年80%-100%

天津市老年友善医疗机构的创建率达到80%(除部分专科医院,天津市各级公立医院创建率应为100%)。

老年友善环境34分

门急诊、住院病区配备有辅助移乘设备(如轮椅、平车等),并方便取用;主出入口有方便老年人上下车的临时停车区和安全标识;所有出入口、门、台阶、坡道、转弯处、轮椅坡道及信息标识系统等的设置均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

机构内标识醒目、简明、易懂,具有良好的导向性。

机构内地面防滑、无反光。设置有无障碍卫生间,门宽应当适宜轮椅进出。

适老性病房温馨整洁。病房中应当配有时钟和提示板,温、湿度适中,家具稳固。

老年友善文化12分

机构愿景或文化中有关心、关爱老年人,保障老年人权益,维护老年人尊严等内容。

职工手册、行为守则等规范中有对老年人态度、行为和用语等要求。

老年友善服务42分(另设置5分加分项)

提供多渠道挂号、预约服务。医疗机构在推进智慧化就医工作的同时,完善电话、网络、现场预约等多种预约挂号方式,保留或增设人工挂号收费窗口。配备工作人员,引导帮助老年人进行自助机取号、取报告、交费等,满足不会使用智能手机老年人医疗服务需求。利用网络、手机、自助机、诊间复诊等途径便利老年人预约挂号。

优化老年人网上办理就医服务。各级医疗机构针对老年人使用互联网和智能设备中遇到的困难,优化互联网医疗服务平台界面设计和服务功能,增加家人代办或线下环节。充分考虑老年人使用习惯,简化网上办理就医服务流程,为老年人提供语音引导、人工咨询等功能。

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要在老年医学科或内科门诊开展老年综合评估服务,对老年患者高风险因素给予早期识别与干预,保障医疗安全。

基层医疗机构要结合实际,可通过签约、巡诊等多种方式为确有需要的老年人开展上门诊疗、康复、照护等个性服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能够与上级医疗机构远程会诊,为老年人提供远程医疗服务。

注重对老年综合征、衰弱、失能、失智的评估与干预,开展多学科合作诊疗,鼓励患者及其照护者参与照护计划的制定与实施。

对住院老年患者进行高风险筛查,重点开展跌倒、肺栓塞、误吸和坠床等项目,建立风险防范措施与应急预案、高风险筛查后知情告知制度。

老年友善管理12分

建立老年友善医疗机构的运行机制。

建立具有老年医学服务特点的技术规范和持续改进机制。

建立老年学和老年医学知识、技能等教育、培训的长效机制。

建立老年患者的双向转诊机制,形成医联体的协作管理模式。

关键词: 老年 友善 医疗机构 天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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