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遭受损害案件 监护责任不到位约占70%

2021-10-25 08:51:32
来源:每日新报

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关系到家庭的幸福与社会的稳定。今年6月1日,新修订实施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对人民法院的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日前,本市一中院通报了近年来该院审理未成年人案件的有关情况和典型案例。

民事案件:监护责任不到位约占70%

2019年以来,一中院共审理涉及未成年人民事案件191件,其中来自家庭内部的纠纷较多。在婚姻家庭案件中,涉父母离婚、财产分割、未成年人归属、抚养权利义务等争议占比较大。此外,安全保障义务履行不到位也给未成年人造成伤害。“监护人第一责任需强化。”一中院发布会上的新闻发言人强调,未成年人受到损害,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监护不到位是重要因素。在未成年人遭受损害的案件中,父母等监护人履行监护责任不到位占比近70%。

刑事案件:网络犯罪数量增加

据介绍,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15件,主要包括强奸、聚众斗殴、诈骗、寻衅滋事、信息网络犯罪等。主要呈现特点为,家庭监护的缺失。生长在单亲家庭的未成年人,或因父母在外打工而跟老人共同生活的未成年人,更易因缺少管束和教育而走上犯罪道路。其中,未成年被告人中初中文化程度占大多数,多为辍学无业人员。从犯罪年龄上看,未成年被告人主要集中在十六七周岁,多为男性。

近年来,网络犯罪数量增加。未成年人身心不成熟,法律意识淡薄,甚至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为其提供支付结算帮助,且多为团伙作案,危害较大。

关键词: 未成年人 损害 监护人 责任 不到位

[责任编辑:]

为您推荐

时评

内容举报联系邮箱:58 55 97 3 @qq.com

沪ICP备2022005074号-27 营业执照公示信息

Copyright © 2010-2020  看点时报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使用,违者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