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达标的保险产品明年起将不得上网销售 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新规发布

2021-10-28 08:48:42
来源:每日新报

近年来,互联网保险飞速发展,但由于部分保险机构违规经营、不当创新,互联网渠道投诉激增、竞争无序,严重损害了消费者权益。为此,中国银保监会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保险机构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不符合条件的保险产品明年起将不得上网销售。

根据《通知》,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是指保险公司通过设立自营网络平台,或委托保险中介机构在其自营网络平台,公开宣传和销售互联网人身保险产品、订立保险合同并提供保险服务的经营活动。

《通知》要求保险公司借助科技手段优化产品供给、改进保险服务,提高经营效率,推广具有风险保障或长期储蓄功能的人身保险产品。互联网人身保险产品范围限于意外险、健康险(除护理险)、定期寿险、保险期间十年以上的普通型人寿保险(除定期寿险)和保险期间十年以上的普通型年金保险,以及银保监会规定的其他人身保险产品。

同时,互联网人身保险产品名称应包含“互联网”字样,销售渠道限于互联网销售,产品可提供灵活便捷的缴费方式,且应做到保险期间与实际存续期间一致,不得通过退保费用、调整现金价值利率等方式变相改变实际存续期间。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告知文本由保险公司制定并提供,满足内容清晰明确、文字浅显易懂、表达简洁流畅的基本要求,减少生僻术语的使用。保险中介机构不得擅自改变和减少告知内容,不得诱导投保人虚假陈述。

为保证消费者享受到便捷高效的在线服务,《通知》还规定,保险公司开展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应保障每日无间断在线服务,消费者咨询或服务请求接通率不低于95%;应为消费者自主购买、自助服务提供全面的技术支持;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应尽快全面实现实时核保、实时承保,如需进行体检、生存调查等,应于收到完整的投保资料1个工作日内通知投保人,并尽快完成承保;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应使用电子保单,自承保后2个工作日内送达投保人,在保险期间内根据投保人要求及时提供纸质保单,并向消费者持续提供在线保全服务。

在理赔方面,《通知》规定保险公司接收到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保险事故通知后,应在1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给予理赔指导。在接收到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请求后,保险公司认为有关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于2个工作日内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在接收到完整材料后,于5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定,并于作出核定后1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如遇复杂情形,可将核定期限延展至30日。

此外,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在线申请退保,应在1个工作日内核定并通知申请人;如遇复杂情形,可将核定期限延展至3个工作日。互联网人身险业务还应设立在线投诉渠道,接收到投诉后1个工作日内与投诉人取得联系。

中国银保监会人士表示,《通知》重点解决了消费者反映突出的找不到退保页面、找不到投诉入口、退市产品查不到保单、买的快退的慢等服务问题。在产品开发方面,从源头上规范了首月“0”元、长险短做等销售误导问题,以及退保高扣费、健康告知晦涩难懂等投诉集中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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