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宣州区:以“能上能下”促干部“有为有位”

2023-03-17 11:48:42
来源:安徽先锋网宣州区分站


(资料图片)

专稿:近年来,宣城市宣州区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完善落实“有为有位”“能上能下”用人机制,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良好局面,着力提振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

亮明选用“标尺”,确保干部“上”有方向。一是鲜明用人导向。践行新时代好干部标准,树牢“干部到一线、一线出干部”、人岗相适和不让实干者吃亏用人导向,注重在基层一线、攻坚前线、困难火线考察识别干部。对在急难险重任务中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干部敢于打破“隐形台阶”,大胆使用。2022年,在“双招双引”、优化营商环境、信访矛盾化解、为民服务等一线提拔使用、晋升职级干部115人。二是搭建育人载体。增强担当作为内生动力,突出抓好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培训,全覆盖轮训区管科级干部,以思想自觉引领行动自觉。坚持向上“生长”、向下“蹲苗”相结合,根据工作经验、能力特点等,选调31名优秀干部到省直、市直及沪苏浙先发地区跟岗锻炼,选派57名年轻干部到信访、巡察、招商岗位“以干代训”,抽调72名科级干部组建疫情防控突击队,选派10名区直单位年轻干部挂职乡镇党委委员、副镇长。三是强化正向激励。坚持实干实绩,加大及时表彰力度,对在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推进重点工作上勇于担当、攻坚克难的3个单位记集体三等功、13名个人进行通报表彰,年度考核评为优秀等次,让想干事、能干事的干部得到认可,进一步激发广大干部的闯劲、干劲。

打通关键“路径”,确保干部“下”有依据。一是健全管理机制。出台《宣州区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实施细则(试行)》,根据情节轻重,细分“下”的方式。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开展“小微”问题关爱提醒,通过谈话、函询、诫勉等方式进行警示。对存在不适岗、履职不力、缺乏担当等轻微“能下”情形的,设置3-6个月“观察期”,对观察期内仍无改观的,采取调离岗位、改任职级干部等方式予以调整。对综合表现差、群众意见大、存在作风问题的,直接降职或免职。避免“一刀切”式的“下”,让干部“下”得有章可循、合理合规。二是综合分析研判。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综合掌握纪检监察、巡视巡察、专项审计、信访事项等情况,比照并细化40种“下”的情形,建立负面清单,划清“下”的红线。推深做实“三档三案”精准管理,结合年度综合考核、日常考察、专项调研等工作,全面了解领导班子运行情况和科级领导干部现实表现,形成班子综合材料,对各单位班子和干部情况做到“心中有数”。三是严格日常监督。构建干部“大监督”工作格局,发挥干部监督联席会议和“12380”举报系统作用,与纪委、公安、审计等部门建立“1+N”负面信息互通机制,实时掌握干部情况,形成151份干部监督信息特别档案,凡提拔重用的干部,必须经过特别档案“健康筛查”。强化结果运用,将年度考核和平时考核有机结合,对政治不坚定、工作不作为、作风不务实的干部,坚决进行组织调整。

做实回炉“文章”,确保干部“下”后有为。一是加强教育引导。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对因受到组织处理或不适宜现职“下”来的干部,及时采取谈心谈话、结对帮扶等形式,帮助干部疏导心理压力、消除负面情绪,引导他们放下思想包袱、正确面对进退留转,鼓励他们重新起步、有所作为。根据干部“下”的情形和能力素质,合理安排工作岗位,发挥应有作用。65名退出领导岗位干部从事非公党建、选派帮扶、四送一扶等专项工作。二是大胆容错纠错。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出台《宣州区干部容错纠错实施办法(试行)》,明确容错纠错的6个条件和12项具体情形,细化“提出申请、审查核实、作出认定、反馈通知”等4个步骤,规范合理容错程序,为善于斗争、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办法实施以来,先后开展谈心谈话650余人次,为17名受到不实反映的干部澄清正名。三是合理使用“下”的干部。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不以问责代替管理,激励受处分干部丢掉心理包袱。对于“下”后汲取经验教训、作用发挥充分、工作实绩明显、符合重新使用条件的干部,经过综合分析研判、集体研究后予以重新任用或晋升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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