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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稿:近年来,来安县深入贯彻省委“一改两为”精神,大力健全领导干部能上能下机制,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良好局面,切实提振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
树牢鲜明导向,搭建干部“上”的平台。践行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突出以实绩论英雄、凭实绩用干部,注重在基层一线、重点平台、吃劲岗位考察识别干部,对在急难险重任务面前勇于担当、实绩突出的干部,优先提拔任用或培养锻炼,做到有为者有位、能干者能上。2022年县委共提拔重用、晋升职级基层一线干部181名,占总数的42%;选派11名干部赴长三角地区跟班学习,选派44名干部到省直、市直关键岗位及经济发展、信访维稳、房屋征迁等一线部门历练,选派6名35岁以下副科级干部挂任副乡(镇)长。
注重事业为上,丰富干部“奖”的形式。常态化开展“干部之星”、“单位之星”评选工作,聚焦县委、县政府年度目标任务和阶段性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共评选季度“干部之星”39名、季度“单位之星”26家。运用年度考核、及时奖励等举措,累计为62名干部记三等功,给予5名一线办案民警及时奖励。统筹全县职级职数资源,为341名干部晋升职级和职员等级,坚持职级职数资源向综合表现优秀的干部倾斜,共对25个“单位之星”的146名干部、14名“干部之星”、43名年度考核记三等功的干部晋升职级。
明确衡量标尺,畅通干部“下”的渠道。坚持以一线蹲点考核、重大专项考核、年度综合考核、培训跟班考察为抓手,近距离接触了解干部日常状态、一贯表现和群众口碑,形成分析研判材料,做到心中有数。贯彻《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及省委实施细则,将解决干部“能下”作为工作重点,细化不适宜担任现职的20种情形。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干部,通过提醒、函询、诫勉等方式进行纠正;对日常表现不佳、履职能力不足的干部,采取调离岗位、改任职级公务员等方式予以调整;对群众意见大、存在作风问题的干部,直接降职或免职。2022年以来,共免去1名科级干部职务,将3名领导干部改任职级公务员。
坚持严管厚爱,加强干部“下”后管理。针对受到组织处理或不适宜担任现职“下”来的干部,及时跟踪了解思想动态和工作状况,通过教育培训、谈心谈话、暖心回访等途径,持续做好教育管理工作,杜绝“一下了之”。按照“三个区分开来”要求,推动容错纠错机制落地见效,鼓励干部开拓进取、消除顾虑。结合“下”的干部熟悉领域和专业特长,合理安排工作岗位,有针对性地选派到“双招双引”、乡村振兴、项目建设、信访维稳等基层一线培养历练。对认真反思问题、积极努力工作,德才表现和实绩明显,影响期已满,经考察符合任职条件的,可以重新任职或使用,推动形成能上能下的良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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