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黑龙江省中小企业数字化示范标杆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企业:
现将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3年黑龙江省中小企业数字化示范标杆企业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黑工信企业函〔2023〕245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省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一、申报条件
申请认定黑龙江省中小企业数字化示范标杆企业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以制造业为重点,连续经营3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企业。
3.在黑龙江省境内注册成立3年以上,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或净利润平均增长率不低于5%。
4.企业发展前景好,具有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和较强的社会影响力。
5.对之前已认定的黑龙江省中小企业数字化示范标杆企业,不再受理申报。
二、报送材料
申报黑龙江省中小企业数字化示范标杆企业需提供以下材料(详见附件1-3):附件1:黑龙江省中小企业数字化示范标杆企业申报材料,包括企业基本情况表、黑龙江省中小企业数字化示范标杆中小企业指标分值情况表;附件2:黑龙江省中小企业数字化示范标杆企业申请报告书,包括申请企业情况概述、企业数字化具体情况、企业下一步数字化实施计划等;相关附件要求、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3:申报黑龙江省中小企业数字化示范标杆企业汇总表。
三、有关事宜
1.请各企业提供信用中国一个月内的信用报告(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经营异常情况(https://www.gsxt.gov.cn/)。
2.企业申报纸质材料(装订成册)的一式5份(含电子版光盘5份及U盘一份)报送至区工信局。
3.请各企业于5月16日下班前将上述材料报送至松北区创新一路618号。
4.企业财务指标审计所需提交资料及审计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
1黑龙江省中小企业数字化示范标杆企业申报材料
2.黑龙江省中小企业数字化示范标杆企业申请报告书
3.申报黑龙江省中小企业数字化示范标杆企业汇总
4.关于开展2023年黑龙江省中小企业数字化示范标杆企业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省工信厅)
5.关于开展2023年黑龙江省中小企业数字化示范标杆企业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市工信局)
松北区工业信息科技局
2023年5月15日
▏供稿单位:区工信科技局
▏通讯员:马贺
▏图文编辑:徐梦桐、周旭阳
▏审核:徐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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