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视野】存两大违规行为 福成股份及有关责任人收上交所多份罚单

2022-12-13 20:52:32
来源:经济参考网

12月13日,上交所披露公告,对于对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福成股份”)及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予以通报批评,并对公司时任财务总监、时任董事会秘书和司时任董事会秘书予以监管警示。

上交所公告显示,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监管局《关于对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2022〕16号)查明的事实及相关公告,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在信息披露、规范运作方面,有关责任人在职责履行方面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相关资料图)

第一,多期定期报告财务数据及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

2022年9月10日,公司披露《关于更正<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及<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公告》,对前期会计处理进行追溯调整。一是公司2021年年度的生产性生物资产和消耗性生物资产分类不准确,存货调减43161657.03元,生产性生物资产调增43161657.03元,分别占更正后对应科目金额的 6.97%、100% ;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存货调减24336816.05元,生产性生物资产调增 24769195.20元,分别占更正后对应科目金额的3.97%、47.33%;公司2022年半年报存货调减8980135.89元 ,生产性生物资产调增8980135.89元,分别占更正后对应科目金额的1.49%、9.12%。

二是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关于苗木销售的关联交易撤销,营业收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调减 2995200元、2096110.76元,分别占更正后对应科目金额的 0.94%、4.09%。

另经查明,2022年6月8日,公司披露《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2021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回复的公告》称,公司2021年末无生产性生物资产。2022年9月10日,公司披露《关于更正<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及<2022 年半年度报告>的公告》称,公司2021年末生产性生物资产为43161657.03元。公司信息披露前后不一致,信息披露不准确。

第二,关联交易未履行审议和披露程序。

2021年5月,公司子公司三河市粮润生态农业专业合作社与于振和签订《苗木销售、种植及养护合同》,合同价款 2950万元。根据行政监管措施查明的事实,该交易实质为三河市粮润生态农业专业合作社与控股股东河北福成投资集团及其关联方之间的交易,但公司披露为非关联交易,且未履行相关审议程序,信息披露不准确。

上交所指出,公司2021年年度、2022年第一季度、2022年半年度定期报告涉及会计科目列报金额不准确,相关信息披露前后不一致;关联交易未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前述行为违反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

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李良作为公司主要负责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及日常经营管理事项的主要负责人,未能勤勉尽责,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其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等规定以及其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做出的承诺。对于本次纪律处分事项,公司及有关责任人在规定期限内回复无异议。

次要责任人方面,根据证监局认定,公司时任财务总监程静作为财务事项负责人,时任董事会秘书邓重辉作为信息披露事项具体负责人,未勤勉尽责,对公司财务信息披露前后不一致、不准确的违规行为负有责任。另外,时任董事会秘书李伟对其任期内公司关联交易违规负有责任。上述人员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等规定以及其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做出的承诺。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核通过,根据《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2019 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2号——纪律处分实施标准(2020 年)》等有关规定,上交所作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对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李良予以通报批评。对于上述纪律处分,上交所将通报中国证监会,并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对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财务总监程静,时任董事会秘书邓重辉、李伟予以监管警示。(完)

(文章来源:经济参考网)

关键词: 福成股份 违规行为 董事会秘书

[责任编辑:]

为您推荐

时评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手机版    投诉文章:435 226 40@qq.com
 

Copyright (C) 1999-2020  www.baiduer.com.cn  爱好者日报网 版权所有 联系网站:435 226 40@qq.com
 

京ICP备2022022245号-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