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零售药店通过网络销售退热类药品的必须网订店取

2021-06-10 09:58:45
来源:南方日报

近日,深圳发布关于零售药店严格执行退热类药品购买人员信息登记报告制度的通知。通知明确,零售药店必须严格执行进店出示健康码等防控措施。

“零售药店销售退热类药品时,必须通过设备进行登记,并按照要求及时上报至省系统,不得瞒报、少报、漏报;若尚未安装设备的,应做好纸质登记,并按照要求上报至广东省系统,同时主动联系设备公司予以安装,并向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对发热购药人员信息都要及时告知社区‘三人小组’,并做好记录。”深圳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通知明确,零售药店通过网络销售退热类药品的,必须网订店取,主动联系客户上门取药或到就近的门店取药,并按要求及时做好购药人员信息登记报告工作,不得通过送餐、跑腿、快递等服务平台进行配送。

关键词: 退烧药 深圳 零售药店 网订店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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