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公有住房租金计算办法新标准发布

2021-06-17 13:54:26
来源:每日新报

日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发布通知,重新印发《天津市公有住房租金计算办法》。文件规定了公有住房租金计算标准,按照按质论价原则,以房屋结构、装修、设备条件为基础,以地段环境、楼层、朝向等条件为调剂因素,不同质量不同地段的房屋租金保持适当差价,规定了计算租金的条件及计算方法。   此次重发将原办法公有住房租金计算公式中,每平方米租金计算到“厘”,结合当前工作实际,调整为每平方米租金计算到“分”。

此外,对附件5“公有住房计租地段环境等级划分范围”,结合当前本市因城市建设发生的道路、地块灭失情况,本着对现有公有住房项目的租金计算不受影响的原则,对河西区和河北区三级地段中的部分路段进行了更新。

公有住房租金计算公式

每平方米租金=分值×(基本租金分数+调剂条件分数);

应收租金=居室面积租金+附属面积租金+附加条件租金;

计租面积单位(平方米)取小数点以后两位;

每平方米租金计算到“分”;

应收租金计算到“角”。

按本办法评出的每平方米租金分数低于50分的,一律按50分计算。

计租地段环境等级划分范围

一级地区

和平区:多伦道以南,新兴路→新兴大街→气象台路以东地区;

河北区:兴隆街延长线至海河以南,天津站以西地区;

河西区:广东路以东,绍兴道以北地区。

二级地区

和平区:多伦道以北,新兴路→新兴大街→气象台路以西地区;

河西区:体院北道→紫金山路以西→宾水道、乐园路以北,隆昌路西侧→围堤道→新围堤道以北(至海河),绍兴道以南,广东路以西地区;

河东区:京山铁路以西,十四经路延长线至海河以北地区;

河北区:昆纬路、律纬路以西,五马路以南,兴隆街延长线至海河以北地区;

南开区:西马路→南开三马路以东地区;

红桥区:大丰路→西站前街以东,津沪铁路以南地区。

三级地区

河西区:体院北道→紫金山路以东→宾水道→乐园道→隆昌路东侧→围堤道→新围堤道以南,洪泽路以西至海河,黑牛城道以北地区;

河东区:京山铁路以东,十四经路以南,东兴路以北,张贵庄路→红星路以西地区;

河北区:昆纬路、律纬路以东,五马路以北,新开河以南,育红路→红星路以西地区;

南开区:西马路→三马路→卫津路→津淄公路以西,天塔道→水上公园路→迎水道以北,红旗路以东地区;

红桥区:西马路→大丰路,西站前街以西→津浦铁路以北,红旗北路以东→津霸公路以北地区。

四级地区

市内六区一、二、三级地区以外地区;环城四区政府所在地。

关键词: 天津 公租房 计算办法 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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