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环境日”即将来临,昨天,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通报一起备受关注的钟山风景区盗伐林木案。为了扩建足球场,南京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擅自在景区砍伐大量树木并毁损,社会影响恶劣,公司负责人被判刑3年4个月,并处罚金100万元。
2021年6月30日,南京某教育科技公司与南京钟山风景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使用协议,决定将景区内陵园新村紧靠太阳塔公园和邮局东路的9000平方米面积用于建设足球场。同年7月11日至15日间,南京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汪某认为场地面积不够,需要拓展场地。其在向中山陵园管理局提交书面的砍伐移植树木申请未获批准的情况下,仍然指使谢某某(另案处理)等人使用挖掘机、推土机非法将林地上的林木全部砍伐、破坏,并就地挖坑掩埋,用以扩大足球场地面积和规模。
经鉴定,被损毁的林木数量为461株,立木蓄积量为70多立方米,价值72万余元。
玄武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汪某盗伐林木,数量巨大,构成盗伐林木罪。汪某具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其认罪认罚,酌情从宽处理。汪某在砍伐移植树木申请未获得批准的情况下,仍然擅自在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内砍伐大量树木,造成大量树木被毁损的后果,存在明显的犯罪故意。法院依照刑法相关规定,以被告人汪某犯盗伐林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并处罚金100万元;责令被告人汪某退赔被害单位中山陵园管理局被损毁的树木价值724152元。
法院指出,未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盗伐他人林木,情节严重的,构成盗伐林木罪。汪某违反森林法的规定,在砍伐移植树木申请未获得批准的情况下,仍然擅自在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内砍伐大量树木,数量巨大,并就地挖坑掩埋,致大量树木毁损。
森林在调节气候、净化空气、维护生态平衡等方面起着重要作用,钟山风景区以其丰富森林资源在国内外享有盛名,在此还建有紫金山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该案中,被告人汪某在此盗伐大量林木并毁损,社会影响恶劣,法院对其依法严惩,就是为了发挥司法的警示教育作用,让破坏森林资源的犯罪分子付出惨痛的代价,受到深刻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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