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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刻划路灯杆还会被罚款?”日前,古林镇某电瓶车修理店肖某因在灯杆上留下刻痕而被执法人员处以行政处罚,感到有些惊讶。
日前,宁波市海曙区古林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人员发现镇区文卫路多处路杆上有明显刻画痕迹且难以清理,经调查得知,行为人系文卫路某电瓶车修理店肖某。肖某表示,因近期店铺在处理废弃电瓶车,在搬运过程中未注意避开灯杆,就造成了灯杆上有多处刻痕,因为觉得没什么社会危害就没放在心上。
灯杆刻划痕
“新修订的《宁波市城市照明管理办法》已公布并施行近四个月,明确了在城市照明设施范围内禁止行为及对应处罚规定。我市在路杆上涂、划、刻、写、晾晒、张挂、张贴宣传品等一系列不文明行为将被严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了严肃的批评和普法教育,“根据《宁波市城市照明管理办法》第三十条,在城市照明设施实施禁止行为,由城市照明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对个人可以处一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
处罚现场
基于违法情形,执法人员根据《宁波市城市照明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对肖某进行了行政处罚。“在此,我们提醒广大市民要提高文明意识,切勿在城市照明设施实施涂写、刻画、晾晒、张贴等行为,沿街经营户在搬运货物时也要注意对设施的保护,发现城市照明破损及时联系市政单位修复。”古林镇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人表示。
记者边城雨通讯员 高琪 黄涛涛 方思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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