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深晚记者从市文明办了解到,国家统计局深圳调查队编制深圳市城市交通文明指数显示,8月份深圳市城市交通文明指数为89.24分,比上月增加0.16分,比上年同期增加2.01分,深圳市城市交通文明进步指数为0.10%。
数据显示,与上月对比,8月深圳市城市交通文明指数四项分项指数呈“两升两降”现象。其中,守法率指数为90.95分,比上月增加0.56分。主要原因是部分监测点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非机动车占道行驶、违规载人等违法现象减少,行人、非机动车守法率为85.85%,比上月上升1.08个百分点。
市民感受度指数为85.24分,比上月减少0.18分,处于“比较满意”到“非常满意”之间。主要原因是部分监测点过往市民对交通文明满意度评价有所下降,选择“很满意”或“比较满意”选项的市民占82.16%,比上月下降0.75个百分点。
交通设施完善指数为94.66分,比上月增加0.23分。主要原因是部分监测点交通标志缺失和交通标线不清晰等问题减少,出现交通标志缺失现象的路口较上月减少14处。
人行道无障碍指数为75.88分,比上月减少2.31分。主要原因是部分监测点非机动车乱停放和跨门营业现象增加。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法》,本月继续对骑、乘电单车佩戴安全帽(头盔)情况进行调查,结果不纳入本次深圳市城市交通文明指数计算。调查结果显示,8月份深圳市骑、乘电单车佩戴安全帽(头盔)的比例,即头盔佩戴率为75.93%,比上月上升7.15个百分点。
从各区(新区)城市交通文明指数来看,大鹏新区得分最高,为96.45分,其次是光明区,得分为95.59分。
与上月对比,罗湖区、南山区、宝安区、坪山区和光明区得分均有不同程度上升,其中光明区上升幅度较大,增加4.67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