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阳山县:已有14家养老机构

2021-07-30 11:44:30
来源:南方日报

阳山落实开展《广东省养老服务条例》工作实施如何?围绕着力推动解决群众的养老和健康医疗服务问题,又开展了哪些探索、取得了哪些成效?

7月28日,清远市人大常委会组织执法检查组到阳山开展专题执法检查,围绕全面推进健康清远建设,扎实做好“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实践活动,着力推动解决群众的养老和健康医疗服务问题。

在双方举行的座谈会上,执法检查组和阳山县相关职能部门就有关情况进行了座谈交流。阳山县副县长杨坚强作阳山贯彻落实《广东省养老服务条例》工作情况报告。

基本满足全县养老服务需求

报告介绍,近年来,阳山积极推动《广东省养老服务条例》在全县的有效贯彻执行,不断规范养老服务工作,完善养老服务体系,促进养老服务事业健康发展,取得明显成效。

目前,阳山全县共有养老机构14家,其中公办敬老院12家、公建民营敬老院1家、公建民营福利院1家;有村级居家养老服务站15家,日间照料中心14个,聚乐居项目10个。全县现有特困供养老人2452人,有养老床位2455张,基本满足全县养老服务需求。

报告指出,近年来,阳山县政府及相关部门、群体组织落实法定职责工作,加快完善养老服务体系,不断加大养老服务财政资金投入,积极探索新建模式提高养老服务水平,鼓励社会组织参与。

报告介绍,阳山积极探索“聚乐居”老人集中养老服务模式(虚拟敬老院)、“党建+互联网+社工”养老服务模式和公办敬老院15天免费试入住模式,并获得省、市有关部门作为可复制可借鉴经验进行推广。

阳山还通过政策扶持和购买服务,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参与养老服务业发展,为老年人提供高质量的养老服务。目前,在养老机构“公建民营”方面,阳山县社会福利院和阳城镇敬老院已实现由2家社会组织参与提供养老服务。

探索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模式

为做好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工作,报告介绍,阳山按标准配套建设养老设施,统筹加强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提升特困老人家庭居住条件和生活质量。

目前,阳山已建成了10个“聚乐居”老人集中安置中心,24间居家养老服务站(乡间日间照料中心),不断满足农村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促进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体系不断完善、服务能力不断提升。

今年6月,阳山印发了《阳山县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对全县分散供养的特困老年人家庭开展居家适老化改造,后期可将改造对象范围扩大到城乡低保对象中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等。

在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工作方面,阳山积极探索开展“居家养老+互联网+社工”养老服务模式,并实施居家养老中心建设。同时,不断加大养老机构建设资金和政策扶持力度,积极推进养老机构公建民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推进“聚乐居”老人集中安置中心示范项目建设。

在健全医养结合机制工作推进方面,阳山积极推进医疗健康服务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目前已实行医养结合机构2间(阳山县福利院、小江卫生院);各乡镇敬老院均与医疗机构建立了合作关系,并签订合作协议书。

此外,强化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和激励,积极落实扶持政策,并计划对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机构给予床位建设和床位运营补贴。

打造特色养老服务平台

对阳山贯彻落实《广东省养老服务条例》所取得的工作成效,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表示肯定。

执法检查组指出,阳山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养老服务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养老服务条例等相关法规政策,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在推进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居家养老服务、推动养老机构发展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执法检查组提出,结合自身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人口发展趋势,阳山要大力推动健康养老服务业的发展,加快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不断完善养老服务配套设施建设,进一步健全医养结合机制,促进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融合智慧服务体系。要加强老年人的医疗保障和健康服务,促进养老事业健康发展,全面推进健康清远建设。

同时,要加大力度补齐养老服务业的短板,更好造福阳山人民群众、造福老年人;结合实际加大财政投入和政策支持,充分利用社会资源、社会力量进一步打造具有阳山特色的养老服务平台,切实做到老有所居、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

关键词: 养老机构 阳山县 清远市 健康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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