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德:引进高新技术、有带动作用的产业项目

2021-09-16 11:26:21
来源:南方日报

日前,英德市印发《英德市招商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下称《办法》),对项目引入原则、产业导向、引入要求和优先引入项目、禁止引入项目等提出详细要求。《办法》的出台将进一步推动英德市招商引资工作科学合理、健康有序地开展,加大科学选资力度,强化集约项目用地,推进项目落户进程,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引进高新技术、

有带动作用的产业项目

《办法》适用于在英德市〔广德(英德)产业园除外〕投资的新增建设用地和盘活存量土地、厂房的二、三产业项目,农业、纯房地产、政府投资的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类项目不包括在内。

新引入项目须符合英德市产业发展主导方向,主要引进新能源、新材料、机械装备制造、高端电子电器、生物科技、日化、智能物流、旅游文化等产业项目以及对英德市主导产业有良好带动作用的项目,不包括农业、纯房地产、城改、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类项目。

《办法》对投资强度有一定的要求。其中,工业项目:工业用地的项目投资强度不低于250万元/亩,工业年产值不低于500万元/亩,全口径税收每年不低于23万元/亩;文化旅游产业项目:此类产业用地的项目投资强度不低于120万元/亩;商务服务业项目:此类产业用地的项目投资强度不低于720万元/亩。

而环保方面则要求项目选址不涉及水源保护区,满足“三线一单”管控要求,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相关排放标准限值以及总量控制要求,确保满足国家和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管理要求。引入项目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采用清洁生产工艺和设备,单位产品的能耗、物耗和污染物的排放要求应达到同行业先进水平。

圈而不建、

建而不产实施退出管理

《办法》还指出,英德将优先引入总投资5亿元以上的单体制造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在英德市设立企业总部或将企业总部搬迁至英德市、对英德市产业发展具有重要带动效应并经市招商引资项目审核领导小组认定同意优先引进的项目等项目,禁止引进高污染、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具体参照《清远市禁止、限制和控制危险化学品目录(试行)规定》)及危废、固废处理和意向投资单位或主要投资者存在闲置土地或严重低效利用土地或有违法用地情况等项目。

《办法》还强调,为进一步规范招商引资项目管理,促进项目尽快开工建设、竣工投产和发挥社会经济效益,确保招商项目引进一个、建成一个、投产一个,杜绝圈而不建、建而不产现象,对不履行投资协议、不按期开工、慢建久拖、产出效益低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等招商引资项目,经有关部门查证属实的,均可依法实施退出管理。

关键词: 带动作用 产业项目 高新技术 英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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