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最资讯丨长城证券: 关于续租办公场所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3-05-15 19:05:02
来源:证券之星

证券代码:002939       证券简称:长城证券          公告编号:2023-031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相关资料图)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

决议,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14 日与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

能源)签署了《能源大厦房屋租赁合同》,租赁办公场所能源大厦南塔 10-19 层

及配套办公场所能源大厦裙楼第 8 层 01 单元 801b、801c,租赁期至 2023 年 5

月 31 日。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16 日披露的《关于办公场所租赁暨关联交易

进展的公告》。鉴于上述租赁合同即将到期,深圳能源已根据相关规定就上述办

公场所及配套办公场所于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进行公开招租挂牌公示。

  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续租上述办公场所及配套

办公场所,拟租赁期为 2023 年 6 月 1 日至 2028 年 5 月 31 日,租赁期的租金及

物业管理费总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2.65 亿元。公司将根据董事会的授权报名参

与公开招租,最终结果以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成交确认为准。

  深圳能源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副董事长周朝晖先生现担任

深圳能源董事会秘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深圳

能源为公司关联方,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于公司续租办公场所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

联董事周朝晖先生、伍东向先生已回避表决且未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公司

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关

联交易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资产重组或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报名参与

上述办公场所及配套办公场所的公开招租,尚待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成交确认且

深圳能源履行完毕相关内部审批程序后方可实施本次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地址及主要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 2026 号能源大厦

北塔楼 9 层、29-31 层、34-41 层

   法定代表人:王平洋

   注册资本:4,757,389,916 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92241158P

   经营范围:各种常规能源和新能源的开发、生产、购销;投资和经营能提高

能源使用效益的高科技产业;投资和经营与能源相关的原材料的开发和运输、港

口、码头和仓储工业等;经营和进出口本公司能源项目所需的成套设备、配套设

备、机具和交通工具等;投资和经营与能源相配套的地产、房产业和租赁等产业;

各种能源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管理和经营,以及与能源工程相关的人员培训、

咨询及其他相关服务业务;环保技术开发、转让和服务;物业管理、自有物业租

赁;在合法取得土地使用权范围内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从事信息系统运营维护,

系统集成,软件开发的信息技术服务;计算机软硬件、电子产品、耗材、办公设

备的销售与租赁;能提高社会经济效益的其他业务。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为深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是经深圳市

人民政府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于 1992 年 5 月 21 日出具的深改复[1992]13 号文,

以及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于 1993 年 1 月 16 日出具的深府办复[1993]355 号《关

于设立深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批准,由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原

名“深圳市能源总公司”)发起,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于 1993

年 8 月 21 日取得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 19224115-8 号的《企业

法人营业执照》。经 2008 年 4 月 7 日召开的 200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关联方公司名称由原名“深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深圳能源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生产、购销,以及城市固体废物处理、废水处理和城市燃气供应等业务,近

年来,深圳能源积极推进结构优化,加快产业布局和区域布局,业务体量稳步提

高,资产规模持续增长。2022 年,深圳能源实现营业收入 375.25 亿元,净利润

亿元。

董事长周朝晖先生担任深圳能源董事会秘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第 6.3.3 条第二款第(三)(四)项的规定,深圳能源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续租办公场所能源大厦南塔 10-19 层(总面积 16,194.20 平方米)及

配套办公场所能源大厦裙楼第 8 层 01 单元 801b、801c(总面积 1,776.58 平方米),

拟租赁期为 2023 年 6 月 1 日至 2028 年 5 月 31 日。上述租赁标的位于深圳市福

田区金田路 2026 号,出租方为深圳能源置业管理分公司。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定价以办公场所所在区域的市场租赁价格为依据,遵循自愿、

公平的原则,实行市场定价。深圳能源已就上述出租资产于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

进行公开招租挂牌公示,其中能源大厦南塔 10-19 层(总面积 16,194.20 平方米)

挂牌价格为 215 元/平方米/月,能源大厦裙楼第 8 层 01 单元 801b、801c(总面

积 1,776.58 平方米)挂牌价格为 185 元/平方米/月;公司将根据董事会的授权报

名参与公开招租,最终结果以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成交确认为准。

   五、关联交易协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就本次关联交易正式签署相关合同协议。后续

如有相关进展达到信息披露标准,公司将及时予以公告。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续租办公场所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定价合理有据、客观公允,

不会对公司独立性、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

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七、公司本年度与深圳能源的关联交易情况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续租办公场所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

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

立董事关于公司续租办公场所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关

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九、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公司续租办

公场所暨关联交易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对该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详见公司同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续租办公场所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十、备查文件

见。

   特此公告。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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